红网长沙9月12日讯(时刻新闻记者 章尧)自4月份“雁过拔毛”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,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对腐败问题“零容忍”,严肃执纪问责。截至8月底,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共立案205件,处理222人。近日,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从查处的案件中,选取10起“雁过拔毛”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。
一、茶陵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颜雪明以权谋私、收受贿赂案。
2009年至2014年,颜雪明身为茶陵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管理对象在驾培审批验收、车辆燃油补贴、客运延期经营许可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过程中提供便利,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.2万元。茶陵县监察局给予颜雪明开除公职处分,并移送司法机关。
二、桂阳县治超站工作人员张友、徐本根、李建清违规收缴、处理罚没款案。
2015年4月至8月,张友、徐本根、李建清3人身为桂阳县治超站工作人员,利用工作便利,私分收取的超限超载费,其中张友实得700元,徐本根实得150元,李建清实得130元。桂阳县公路管理局给予张友、徐本根、李建清3人行政警告处分,并调离治超岗位。
三、湘乡市交通运输局工程计划股彭泽辉、刘文锋失职案。
2015年1月26日,彭泽辉、刘文锋在对潭市镇大坪村2.4公里农村公路验收工作过程中,未严格执行工程验收有关规定,导致施工方负责人曹某带领验收组将村民自筹资金硬化的640米路段认定为其施工并通过验收,致使曹某按国家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多领取7.04万元。湘乡市交通运输局纪委对彭泽辉、刘文锋以失职进行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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